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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共产党员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应如何处理?
答:共产党员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中,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的,以嫖娼论处;虽未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但有猥亵、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按流氓活动论处。
答:共产党员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中,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的,以嫖娼论处;虽未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但有猥亵、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按流氓活动论处。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四个考验、四种危险”指的是什么?
答:“四个考验”是指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种危险”是指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答:“四个考验”是指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种危险”是指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问: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临时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如何?
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纪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1]3号)规定,领导干部申请因私临时出国(境),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省直单位和地级市的正、副县(处)级干部,由所在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或市委审批。省委管理的干部,由所在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或市委报省委组织
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纪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1]3号)规定,领导干部申请因私临时出国(境),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省直单位和地级市的正、副县(处)级干部,由所在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或市委审批。省委管理的干部,由所在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或市委报省委组织
问: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定居的审批程序如何?
答:粤办发[2001]3号文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出国(境)定居(包括申请办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通行证),要区别不同情况办理审批手续。担任现职的,须辞去现任职务一年之后,离、退休的,须办理离、退休手续半年后,报上级党组(党委)审批。省委管理的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事先征得省委统战部同意),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审批。
担任现职的省委管理的干部配偶申请出国(境)定居,由所在单
答:粤办发[2001]3号文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出国(境)定居(包括申请办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通行证),要区别不同情况办理审批手续。担任现职的,须辞去现任职务一年之后,离、退休的,须办理离、退休手续半年后,报上级党组(党委)审批。省委管理的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事先征得省委统战部同意),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审批。
担任现职的省委管理的干部配偶申请出国(境)定居,由所在单
问:中央纪委第四全会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答:中央纪委第四全会规定,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凡有不符合此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该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给予其组织处理。
答:中央纪委第四全会规定,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凡有不符合此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该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给予其组织处理。
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哪些问责方式和程序?
答: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答: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问: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有什么限制?
答: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中纪发[2002]2号),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下列经商办企业活动:(1)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2)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3)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代理诉讼。(4)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5)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省、地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
答: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中纪发[2002]2号),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下列经商办企业活动:(1)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2)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3)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代理诉讼。(4)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5)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省、地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